1、医务人员的职责及诊治权利
(1)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察、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等医疗活动。
(2)医务人员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
(3)医务人员应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医疗服务投诉及解决医疗纠纷须知
(1)门诊患者如有医疗服务方面的意见可向门诊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87343232
(2)患者有医疗质量及收费问题,可向医务质控科投诉。投诉电话:87343133
(3)服务时间: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3、特殊检查和治疗应履行的手续
特殊检查和治疗对人体有一定伤害和风险,如内脏器官穿刺检查、手术和麻醉等。在执行前,医生会对其必要性、伤害性和可能发生的危险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和解释。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和同意后,患者或家属需要在有关同意书上履行签字手续,表示同意接受该检查和治疗。
4、患者的权力
(1)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及合理的检查和药品价格。
(2)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及知道影响自己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
(3)有权了解所需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使用的药物。
(4)有权选择医生。
(5)有权在医生的指导和帮助下选择诊治方案(包括检查、手术和药品)。
(6)有权对医疗服务的不妥之处(包括医疗、服务态度、收费等)提出意见和投诉。
5、患者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医院管理人员就诊指导。
(2)遵守医务人员的诊治权利,勿发生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干扰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3)应如实陈述病史,因不实陈述病情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或家属负责。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复诊带回。有情况随时来院复诊。
(4)留档病历如需复印请与保管病历的部门联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交费。
(实习编辑:卢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