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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肿瘤医院医患关系相关规定

www.39.net  2008-4-25  39健康网社区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对患者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医务人员的职责及诊治权利等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有关规定如下:

  1、医务人员的职责及诊治权利

  (1)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察、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等医疗活动。
  (2)医务人员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
  (3)医务人员应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医疗服务投诉及解决医疗纠纷须知

  (1)门诊患者如有医疗服务方面的意见可向门诊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87343232
  (2)患者有医疗质量及收费问题,可向医务质控科投诉。投诉电话:87343133  
  (3)服务时间: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3、特殊检查和治疗应履行的手续

   特殊检查和治疗对人体有一定伤害和风险,如内脏器官穿刺检查、手术和麻醉等。在执行前,医生会对其必要性、伤害性和可能发生的危险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和解释。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和同意后,患者或家属需要在有关同意书上履行签字手续,表示同意接受该检查和治疗。

  4、患者的权力

  (1)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及合理的检查和药品价格。
  (2)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及知道影响自己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
  (3)有权了解所需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使用的药物。
  (4)有权选择医生。
  (5)有权在医生的指导和帮助下选择诊治方案(包括检查、手术和药品)。
  (6)有权对医疗服务的不妥之处(包括医疗、服务态度、收费等)提出意见和投诉。

  5、患者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医院管理人员就诊指导。
  (2)遵守医务人员的诊治权利,勿发生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干扰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3)应如实陈述病史,因不实陈述病情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或家属负责。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复诊带回。有情况随时来院复诊。
  (4)留档病历如需复印请与保管病历的部门联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交费。

(实习编辑:卢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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