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院 须 知
病人住院需持有门诊,急诊医师开出的住院许可证,将住院许可证交到住院处并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地址。已保证能及时通知您入院。
请您按通知住院的时间,来院办理住院手续,过期不予留床。
病人住院需自备洗漱用具。
病人住院请带好身份证及住院预交金。
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请带好身份证及“广州市医疗保险手册”和住院预交金。
我院实行包伙制度,办理完入院手续后需交饭费。
病人出院前,将饭费收据,饭卡准备好。先结清饭费后,再到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注:急诊住院随时办理
住 院 须 知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请一律穿着本院病区外衣,并在本院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得随意串区、串房,以免造成互相感染。
二、要服从医院的管理及医护人员劝导,注意安全,不要攀墙越窗,以免造成意外损伤。陪人要注意看护病孩及负责其行为安全。
三、请保持病房安静,遵守作息时间;
早起: 6:30; 早餐:7:30- 8:00
午睡:12:30-14:30 午餐:11:00-12:00
晚休:22:00 晚餐:17:30-18:30
四、每天上午为医疗查房和治疗、护理时间,病员请不要离开本人病床床位,以免造成差错。
五、遵守探访制度:每天上午10:30-中午12时,下午15时-21时为探病时间,其余时间谢绝探访。
六、住院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因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写假条经主管医师批准,将有效联系电话报当班护士,并按时回院。请假期间如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病人自己负责。病人出院须经主管医师同意,并办理出院手续后方能出院。
七、遵守卫生制度,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不要在病房吸烟和向地面或窗外乱丢杂物、吐痰。
八、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找院外医生诊治及服用自带药物。
九、我院严禁工作人员向病员家属索取财礼,请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礼、送红包、请吃饭。
十、发现我院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请来信或电话投诉
电话:020-83838688-3237
出 院 须 知
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病房需提前1天。
病人办理出院手续需带好住院预交金收据,到出院处(住院部一楼)办理出院手续。
按市医保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连续住院90天,必须结算一次。超过90天不结算,90天以后的费用个人自负。
凡是现金结帐的病人,请您尽量在上午办理。
医保出院病人结算,先在出院处领取“住院费用明细单”,再到医保办公室办理费用分割(计算出您个人应交的费用)。
您办理完出院手续后,请核对好手续是否齐全:结算收据,费用明细单及出院论断证明书。
(实习编辑:卢耿新)